关于疫情期间封闭管理的措施及方案
关于疫情期间封闭管理的措施及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确保两努力”“十个最”要求,围绕“奋战十天、拿下拐点”的攻坚目标,全力清存量、减增量、控总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宁可十防九空、宁可过一点不可松一分的力度,决定在全区全面实行以下二十条举措。
强化精准管控防扩散
1、严格落实“数据信息+网格排查”措施。对疫情重点地区已返临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发热症状人员,依托基层网格和“大数据”,开展动态滚动排查,确保所有来临人员全管控,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全部落地、全部录入、全部清零。要建立举报制度,发动群众通过举报热线对各类可疑人员进行举报,要发动辖区家庭每天自己测量体温,实现底数全摸清。
2、严格落实隔离观察人员管控措施。对居家观察人员一律按照“人盯人、户盯户”24小时盯死看牢落实到位。区、镇街集中隔离观察点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流程。对脱管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强化源头管控防输入
3、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省道等交通道口设立检查卡点,按照“逢车必拦,逢人必测,逢临外人员必登记”要求,对所有来临车辆严格实行24小时排查机制,发现疫情重点地区来临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4、严格落实返工防控措施。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13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有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临,复工后来临的一律由企业负责落实医学观察14天,并建档,实行日报告制。以疫情重点地区员工为主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直至疫情稳定为止。家政、建筑等行业工作人员按上述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企业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