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市级)
公文搜 2021-07-12 13:13:13 市监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市级) 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市级)
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加强市场
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按照《xx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施方案》(x政发〔2019〕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的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
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
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伊春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
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规范、工作计划,组织协
调督导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员单位由市场监
管、司法、发改、教育、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
文广旅、卫健、应急管理、税务、统计、营商、自然资源、嘉荫海关等部门和各县(市
)、区政府组成。各地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
(二)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自2020年起,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由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全省统一的市场监
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抽查要求,统筹制定各地
、各部门抽查事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重
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可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
序。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
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市直相关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制定的计划加强指导。为保
证抽查任务圆满完成,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于每年x月xx日前,将本年度抽查计划报市
市场监管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并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内
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市市场监管局(以实际需求一次性调整,不可多次调整)
。
(三)合理运用综合性、行业性抽查工作模式
部门联合抽查实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性联合抽查与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专业
性、行业性联合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综合性联合抽查是指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根据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所属行业、领域
和对应的主管部门和部门职责权限,确定联合检查参与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与参与部门
各自抽选本部门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本部门抽查计划和抽查清单,共同一次
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所有检查。
行业性联合抽查是指由本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定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确定参与
部门。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随机抽选自己的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次性完成对抽
查对象的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可采用专项联查方式实施。
(四)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年度抽查
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合理区分综合性联合抽查和行业
性联合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随机抽
查工作规范,加强对基层指导。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与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针对不同风
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和调整抽查比例、
频次和被抽查概率。一是做好信用风险分类的信息归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各
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xxxx〕xx号)要求,根据
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重新明确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和归集责任,确保
涉企信息全面及时统一归集。二是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舆情社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