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0216)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我市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依法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作为唯一获邀单位在全国人大2022年地方立法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充分肯定我市人大工作,批示“江门人大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工作很务实、有特色”,省人大《县乡人大工作动态》专门刊发我市人大工作经验做法。
一、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4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机关集体学习42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坚决贯彻省委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及市委有关工作方案,办理政治要件31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内涵、扛起责任担当上下功夫,切实用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领发展。
二是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批转《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江门人大工作的工作方案》,对我市新时代人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市委书记陈岸明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人大重要议题,对我市人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人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监督等重大事项21件次。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共依法任命国家工作人员54人次,免职20人次,全部实现市委人事意图。
三是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委“1+6+3”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计划;及时跟进市委最新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市委工作重心落地落实。专题学习黄楚平主任在江门调研时的讲话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连续四年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党建“五大重点行动”巩固年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推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把坚决维护核心作为最大的大局、首要的“国之大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讲好江门人大故事,《“小切口”“小快灵”江门地方立法“侨”味足》等129篇稿件登上《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平台,5篇获广东人大新闻奖,4项课题入选全省2022年度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优秀成果。
二、牢牢把握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法治江门建设
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小切口”“小快灵”,充分发挥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一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布设“宪法号”公交车,开展“宪法宣传点亮城市地标”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当选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38人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带头集体向宪法宣誓,增强被选举或任命人员的宪法观念和履职担当意识。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在2022年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上,我市获邀作经验介绍。
二是着力提升立法质效。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扎实推进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完成《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立法,推动我市门楼号牌规范化管理。主动融入省内区域协同立法,审议通过《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推动侨乡广府菜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条例》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建立立法专班,发挥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作用,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撑。继续支持和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让基层群众声音直通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完成56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上报1114条意见建议,115条被采纳。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建设项目被评为第四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用好“法律巡视”这把“利剑”,对安全生产法、科普法、环保法、省环保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实施。加强司法监督,针对立案、执行、未成年保护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审判机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信访超市+外送服务”网络化工作体系、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况调研,推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鲜明主题,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紧跟市委步伐,做到市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是提升财经监督质效。全年共完成计划、预决算、审计等审议工作10项。深化经济工作监督,审查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听取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首次召开经济运行监督工作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和财经专家“把脉”我市经济发展趋势。强化预决算监督,审查批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预算决算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连续五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做好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优化审计监督实效,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听取审议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高度关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向市委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工作方案》,坚持每半年听取政府债务管控情况汇报,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聚焦市委“六大工程”加强监督,立足“小切口”,对我市发挥金融效能助推“六大工程”发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华侨华人“四个国家平台”、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引育等工作情况开展深调研,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产业平台载体建设,深入开展大力发挥工业地产项目优势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等专题调研,督促政府高标准打造经济发展的平台载体。深化国有资产监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引导国资规范有序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深入贯彻市委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