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大主任白玛赤林: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0:53:35 人大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白玛赤林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较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白玛赤林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较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通过了3件法规性质的决定、方案。一是决定对草原法实施办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正。这既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体现。在今后立法过程中,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紧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严格审查,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二是决定了日喀则、昌都、林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考虑到3个市成立时间、发展水平、立法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分三个时间段确定开展地方立法的具体步骤,是符合实际、积极稳妥的。希望日喀则、昌都、林芝市全面正确理解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扎实认真做好包括立法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业务培训以及工作流程等在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地方立法权接得住、用得好。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也要为各市行使立法权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三是调整了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适应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关于始终坚持依法治藏、形成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的新要求,顺应国家立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作出调整是必要的。明年是全面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关键一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调整后的立法项目一一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落实措施和责任追究“四明确”,确保各项法规草案及时提请审议,确保法规质量明显提升,确保全面顺利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这个《办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在我区宪法宣誓的适应范围、誓词内容、组织方式、基本规程等。这对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彰显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办法》明确,实施时间我区与全国同步,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全区各级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和规范工作,确保宪法宣誓制度依法顺利实施。常委会把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作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方式方法。今年上半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去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5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情况报告、关于我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赞成这两个报告,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把保护环境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大力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在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回应老年人的热切期盼,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下大力气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努力做好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离退休干部职工异地安置等工作,推进我区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广大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和办理代表建议,是各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法定职责。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民宗外侨委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常委会办公厅、区政府系统关于代表建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