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人大常委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09 10:52:25 人大
达茂旗人大常委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0-12-09今年以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旗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达茂旗人大常委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0-12-09今年以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具体指导下,旗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旗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大局,依法履职,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抓好自身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助推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行权,共组织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依法做出事关全旗发展、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决定决议2项。及时主动向旗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旗委听取了人大常委会党组2020年工作汇报3次,并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常委会党组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履行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上半年先后召开了7次党组会议,就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三是强化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贯穿人大工作的主线,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干部、指导工作。按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上半年共组织了16次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的会议、文件精神,有效提升了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落实旗委人事安排部署按照旗委的任免职通知和“一府一委两院”的任职提请,表决接受3名包头市人大代表辞职,免去旗人民政府旗长职务1名,补选3名包头市人大代表,依法选举旗人民政府旗长1人(次)、旗人大常委会委员9人(次)。切实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严格实行任前资格审查、任前无记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着力加强干部任后监督,严格执行《关于实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承诺制的办法》,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下发了2020年度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承诺报告的通知。三、强化依法监督,着力推动事关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围绕推进公正司法和法治惠民,切实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监督。筹组调研组对全旗“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已经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印发。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和对部分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的评议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二是围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对2020年预算、计划前一阶段执行情况、2019年旗本级决算情况、2019年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印发了《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三是围绕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切实强化对社会工作的监督。筹组执法检查组,对全旗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情况和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执法检查。筹组调研组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四是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强化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上半年,常委会对旗政府落实《关于对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6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四、围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一是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旗委《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的意见》,遵循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