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公文搜 2021-11-11 15:05:23 农业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言材料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培养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言材料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培养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1978年的“大包干”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分散经营的科技含量低、耕种成本高、结构调整困难和机械化运用不足等弊端逐步显现。而且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种地农民减少,分散经营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在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耕地相对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同时,随着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与落实,我县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圆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农村交通、水利和电力设施逐步完善,也为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近年来推进较快,并呈现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特点,流转规模日趋扩大。据统计,截至xx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近48万亩,约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2.4%;全县50亩以上规模经营大户1625户,经营面积达38万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20家,家庭农场900余家。土地流转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稳定了粮食生产,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对土地流转认识有偏差。流出方农户思想很难统一。部分农户担心土地流转后,承租方在土地上投资较多,到期收回困难;多数外出务工户因职业和收入不稳定,担心失去生存保障,宁愿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土地。有的承租方担心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侵袭和市场行情难把握,或担心大规模流转牵涉农户多、纠纷多,承租土地动力不足。部分镇、村组织怕麻烦,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积极,对土地流转服务缺位、越位,不能发挥正确引导、综合协调作用。 二是土地流转市场不规范。由于土地流转组织管理缺位,目前我县土地流转市场还不够规范,导致纠纷问题解决难。土地流转私下交易仍然较多,存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手续不齐、流转期限超越二轮承包期、权利义务表述不清等,存在矛盾纠纷的隐患;同时也存在盲目追求流转规模,不顾承租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大面积流转后又因承租方资金不足或经营不善而违约逃债,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是社会化服务机制不健全。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机耕、植保、收割、烘干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相对滞后;面向千家万户普惠式的强农惠农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缺乏专项性扶持。同时,由于政策局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在贷款抵押、质押过程中还有较多障碍。土地、金融、保险等服务很难及时充分满足新型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的需求。 四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村土地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功能,土地流转后大多从事高效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较少,势必造成大部分人员失业。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一些农户看病、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开支远远大于土地流转的收益,导致这批人员虽然没有精力和能力很好的经营土地,但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流转土地,导致土地难以连片流转。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流转内生动力。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必须要从维护群众权益、转变农民观念入手,从根本上增强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力。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树立“大流转大发展、小流转小发展、不流转不发展”的现代理念,坚定农业经营大户和涉农企业参与土地流转的信心,摒弃“不用也要占、占了不愿转、转也不放心”的小农意识,把广大农民的思想引导到发展大农业、建设新农村上来,主动适应土地流转大势。 二是加强服务监管,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制定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产权登记、合同文本、审查鉴证、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并制定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体系,实行价格指导,确保公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