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研究
公文搜 2021-07-09 11:18:45 纪委
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 和作风转变问题研究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
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
和作风转变问题研究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
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执法”机关,是
党内的监督机关,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机
关,是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机关。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
《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根据这一规定,
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是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是管理行政
监察事务的行政机关。
纪检机关的基本职能是“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基本职能。教育职能,指教
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的职能。监督职能
,指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
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的职能。保护职能,指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的职
能。惩处职能,指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消除党内腐败分子的职能。
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纠偏、惩处、教育、保护”四项基本职能。纠偏职能是指监察机
关通过履行职责,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偏
差的功能。惩处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而发挥的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
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行为的惩处功能。教育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而对国家公
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的教育作用。保护职能是指
监察机关在保护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利益,保护国
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发挥的功能。
《党章》规定纪检机关有三项基本任务。(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这
一项任务是党章规定的纪检机关的三项重要任务之一,也是纪检机关的一项最基本的任
务。它贯穿于纪检工作始终,是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任务。(2)“协助党的
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这是党章规定纪检机关的又一项主要任务。纪检机关作为维护和
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要完成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任务,必须全力以赴地协
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工作,只有党风抓好了,才能有效地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3)“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这项任务,就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处理检查对象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
议的行为。
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
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等内容来看。目前,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定位
、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方面主要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干部思想保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机构,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
是职责所在,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使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形成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思维
定式,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有时难以调整思路,习惯凭老方式老办法想问题做
工作,缺乏破解难题的有力对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得罪人工
作”的思想,加上受当前体制机制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监督难、难监督的环境
,尤其是受干部提拔使用中“以票论英雄”的导向影响,造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
作中不得不奉行“多栽花、少栽刺”信条,因此工作不敢碰硬、不敢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
,碰到矛盾就绕道,遇到困难就退缩,缺乏应有的责任感。
(二)职能定位不准。目前,各级党委、政府把纪检监察机关当成类似于其他工作
部门来看待,无论是部署全局性工作,还是安排阶段性工作,尤其是在推进项目建设和
安排突击性任务时,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一样派工作人员参与,使基层纪检
监察机关“主业”职能淡化,“副业”任务太重,加上纪检监察机关人手有限,“副业”业务
又不熟,造成“主业”没人干,“副业”又干不好。特别是一些专项业务工作,理应由党委
、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其间,就造成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