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官大贪”的研究
公文搜 2021-07-09 11:18:44 纪委
防止“小官大贪”的研究 近年来,“小官大贪”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这些“小官”们虽然职位不高,胃口却很大,以小“苍蝇”的身份,干出
防止“小官大贪”的研究
近年来,“小官大贪”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这些“小官”们虽然职位不高
,胃口却很大,以小“苍蝇”的身份,干出大“老虎”也不一定敢干的事,其危害性不言而
喻。当前,警惕和查处“小官大贪”这种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已成为纪检监察
工作的一个新动向,如何构建有效的防范机制,预防“小官大贪”现象的发生,以防微杜
渐,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这对于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
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官大贪”现象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动摇。思维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动。腐败也是如此,腐败行为的
发生必然是从思想腐败开始,进而演变成人性品格的腐化堕落。一方面,不少基层干部
因为工作原因,缺乏长期的、系统的学习,自我提高的精神和自我约束的意志逐步丧失
,公仆意识、法纪意识逐步淡化,在不良风气的侵蚀下,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乃至崩塌;
另一方面,传统的教育形式没有与新技术媒体相互融合,无论是教育的载体,还是教育
的形式都略显僵化,教育的手段和内容缺乏创新,教育不能入脑入心,甚至于流于形式
,极易导致干部原则立场不坚定、政治素质不过关、思想作风不健康,埋下了腐败祸根
。
(二)心态的不平衡。镇村干部、部门基层干部由于直接服务群众,工作头绪多、
事务杂,虽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上级和群众的认可,
但与收入所得、政治地位相比,缺乏自我认同感,往往会心理失衡,从而通过腐败来补
偿职位不高带来的被剥夺感。如XXXX镇村干部拆迁腐败窝案的起因就是村干部在拆迁工
作自认为比较辛苦,想取得一些经济补偿,便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用于
私分。
(三)权力监督缺失。缺乏有效的监督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当前无论是党内监
督、舆论监督还是群众监督在客观上还存在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上下级之间关系越
紧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就越薄弱;干部与群众关系越融洽,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就越薄
弱。这种两极化式的监督方式为“小官”腐败创造了有力条件。如在XXX村腐败窝案中,镇
政府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赋予村干部协助拆迁、补偿的权力,但在实际运
行过程中缺少相应的监督和监管,有的村干部既是拆迁工作人员也是被拆迁对象,而镇
政府对这些情况没有高度重视,对一些村干部上报的拆迁户、拆迁项目、补偿金额等没
有进行认真的调查审核,使得少数村干部权力膨胀,胆大妄为,甚至镇政府负责拆迁的
工作人员也被村干部“拉下水”。
(四)制度执行不力。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都
很齐备,相关人员也都知晓,但在执行环节,却往往被各种理由突破。有的干部不重视
制度,说一套、做一套,有时甚至是按照个人的需求去解释制度,或者自行降低制度标
准;有的干部主观上不愿被制度所约束,我行我素;有的干部执行制度有弹性,人情味
太浓,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标准,导致有“制”没“度”,制度形同虚设,产生越来越多“制
度外的人”。如XXX经管站原副站长兼总账会计XXX痴迷于网络游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
心,多次挪用社区托管资金,其能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直接领导经管站站长XXX(
另案处理)没有按规定要求认真行使定期审计职责。
三、构建防范“小官大贪”有效机制的建议
(一)积极改善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党风廉政教育成效。随着中央、省市区不断
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宣传工作,全区各街镇、部门党(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普遍较强,采取了廉政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旁
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的力度。但从被查处的“四风
”以及腐败案件来看,法纪意识淡薄仍是多数违纪违法人员存在的共性问题,这表明在当
前“听报告、看片子、观现场”式的教育模式下,教育内容空泛、教育对象覆盖面窄的问
题依然突出,导致教育不能内化于心,内化于行。对此,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教育对象的
工作实际和知识层次因材施教,切实把教育的“虚”功做“实”、做“细”,在传统的警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