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研讨发言
城市建设研讨发言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立足实际,从实施跨越式发展需要,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在经营城市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经营理念不够科学、不够完善,特别是筹资思路不宽、建设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力度不够,城市承载力差、土地供应体系有待完善等不足。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我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建设实践,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观念、做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进一步突破政策、机制、体制和资金瓶颈,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辐射功能,开创思想解放的新境界,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开放领域、吸引资本,负债建设、多种经营,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城市建设新模式。
一、深化“经营城市”理念
经营城市的本质是调动两个积极性即: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营造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吸引企业、组织和个人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并在充分尊重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将这两个积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及其基础设施的经济价值不断提高,其商品性越来越明显。要求我们将城市土地、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资源及资本推向市场,将经营城市的思想、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推动城市和区域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在经营城市的具体工作中,要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经验,指导新实践。当前,在经营城市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五种理念。一是深化经营城市是政府重要职责的理念。政府在经营城市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搞好规划调控,制定配套政策,放开“三权”即: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社会力量转化为城市建设的主体力量。二是深化城市资本增值的理念。把城市的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资本,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的聚集、增值和盈利。三是深化市场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用市场的方式、方法配置城市资源,实现城市资源优化配置。四是深化竞争理念。打破政府被迫包办城市建设管理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育经营城市的主体,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降低城市维护成本。五是深化开放理念。在城市建设中尽可能做到,凡是可以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凡是企业愿意干的,要放手让企业去干。政府留调控在手,还市场于民,实现“角色”回归。通过转变观念,使城市建设发展由“负债搞建设”转变为“经营城市获取建管资金”;由“政府投资为主抓城建”转变为“社会多元化投资促城建”;由“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转变为“办多少事筹多少钱”。
二、改革“经营城市”体制
“没有投入的城市是没有生命力的城市”。然而,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单靠政府,只会是发展受阻,政府债台高筑,形成“发展—负债—负债—发展”的恶性循环。这种单纯依靠政府出资的旧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只有通过在管理体制上的不断改革创新,才能肩负起经营城市的重任。
1、实施公用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运作。放开“三权”(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权),将公用设施建设逐步推向市场。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以及融资租赁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使用权出让、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对大型的综合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先成立项目业主,让业主运作,项目筹资、建设、开发、经营等均以企业方式运作,建立“借钱、用钱、聚钱、还钱”的机制。目前我县重点工作就要把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bot项目深入推进,加快建设进度,提前做好后期营运管理,为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作出新贡献。
2、建立合理的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城市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定价权限,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定公用行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