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运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大学生运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障***大学运动会安全、有序、顺利的进行,确保参赛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运动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准备工作
1、运动会召开之前,校体委牵头召开由体委委员(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参加的运动会协调会,安排运动会各项工作。
2.各参赛单位赛前须对参赛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并制定本参赛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职责,熟悉步骤。
3.师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师生,不允许其参加比赛。
4.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好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运动员的比赛安全。
5.学校保卫处在大会进行期间加强对场馆内外各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到人。保卫处派出保安人员进行车辆指挥调度及安全值班。
6.校医院派专门医务人员坚守现场,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会伤害,并提前备好相应急救药品和器械。
三、组织过程
1.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员、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各司其责,杜绝事故的发生,以确保运动会正常进行。
2.各参赛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师生文明观看比赛、参加比赛,严禁师生无假离校。
3.运动员须着运动装,检录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跑道内逗留围观。
4.裁判员负责本裁判区域内运动员、观众的安全,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赛前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者交学校保卫处),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等有疑义的,必须通过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5.师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师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6.保卫处应加强巡视,严防校内外人员寻衅滋事。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比赛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作出反映,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当遇到突发事件时,与会师生应按照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大会统一指挥,开展救护工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严禁私自行动。
2.如遇下雨等突发事件,各代表队负责人应组织师生保持镇定,切勿惊慌乱跑,发生踩踏事故。
3.一旦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组裁判长、检录员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通知所属代表队负责人。
(2)领导小组组长立即派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