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通报
公文搜 2021-07-14 17:32:54 交通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通报 2020-7-29 根据国务院、省、市三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要求,局安委会组织对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通报 2020-7-29 根据国务院、省、市三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要求,局安委会组织对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各单位、各部门虽然较好地夯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较为全面扎实,安全生产形势也稳定向好。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工作风险和短板仍然存在,尤其是距离马书记“安全生产要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还有差距。部分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有的单位(部门)某些分管业务领导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不清、安全问题隐患底数不明;部分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台帐资料不全,仅见分管安全领导的会议、检查记录,未见其他分管领导推进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记录。 二是在严格安全生产监管上还有差距。检查发现,交通运输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能力和水平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单位(部门)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认识还不够,到现在还片面的认为安全生产仅是安监部门的事情;有的单位(部门)对待安全生产消极怠工,对安监部门的安全建议或资料收集推诿、拖延;还有的单位(部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够。如,港口危化品安全监管力量与当前安全生产的高标准、高要求不符。 三是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性推进上还有差距。如,有些单位(部门)仅重视国务院、省、市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不够,没有做到“举一反三”;有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氛围不浓,学习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扎实有效;还有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安全监管的机制和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还未厘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交通运输各单位(部 5 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夯实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三级督导要求,继续加强对“两客一危”、港口仓储、水上交通、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根据行业特点,因地制宜,进一步落实隐患的整改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同时,执法支队要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实施顶格处罚。 三是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交通运输各单位(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分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局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跟踪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