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5:36 检察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2月19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赖德贵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2月19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赖德贵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3693件5338人,批准逮捕4742人、不批准逮捕6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289件6604人,提起公诉3255件4731人、不起诉274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件10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25人;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24件、撤案7件;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2件18人;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0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835件,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稳步提升,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保障汕头振兴发展 积极完善服务大局各项措施。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汕头改革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制定出台参与平安汕头建设、服务保障汕头振兴跨越发展两个工作意见,细化、实化服务大局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切实做到执法考虑稳定、办案促进发展。 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批捕走私、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55人,起诉230人,办理了涉案价值达76亿元、偷逃税额17亿元的“13.01” 特大走私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监督,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及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涉农惠民、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4件104人,查办了一批涉嫌贪污征地款、“五保供养金”、种粮补贴款、“新农合”资金、下岗职工特困补助款等腐败案件,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市院在获得全省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优秀单位的基础上,更加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干警深入扶贫村开展入户结对、送医送药、助学助残等活动,并规划实施危房户安居楼、排涝排污工程、村校教学楼建设等“十项民生实事”。 二、坚持综治维稳,着力推进平安汕头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健全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机制,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929人,起诉949人。潮南区院、市院快捕快诉陈店镇“12.04特大放火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创建平安广东优秀典型案例”。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准逮捕16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31人,同比分别上升7.24%和1.76%。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4件、民事申诉和解案件33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成区域独立、功能齐全的控申接访大厅,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日、领导下访巡访、派驻镇街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100批2780人次,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零纪录。市院控申科顺利通过“全国检察机关控申举报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考评验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4份,促进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市院编发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防范非法入境越南人犯罪等10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