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5:36 检察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29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流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29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流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江西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依法忠实履职,积极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法治江西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340人,提起公诉29818人,同比分别上升0.4%、6.9%。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646人,不起诉834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完善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等办案机制,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性措施特殊观护基地;贯彻限捕慎诉原则,对无逮捕必要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25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34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制定实施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诉访分离工作的意见,完善涉检信访受理、办理、终结等机制,推动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1560件。 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05件1712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大案973件,同比上升7.9%;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1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级13人),同比上升18.8%。省检察院依法查办了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巡视员朱怀萍等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475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力度。强化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5名,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共计3.5亿余元。同时,结合办案,充分运用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召开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座谈会,制定专项预防工作实施办法,全省检察机关在158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预防宣传,根据省检察院干警创作的剧本拍摄的电影《危局始末》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氛围。 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是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依法监督刑事立案419件、监督刑事撤案630件,纠正漏捕1137人、纠正漏诉1947人,提出刑事抗诉216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1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6人;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20件、再审检察建议104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6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85件。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40人次,监督收监执行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32人(其中厅级9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案件3件3人。结合我省实际,部署开展了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调查核实虚假诉讼66件,提出抗诉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正在办理13件,立案查处涉及虚假诉讼的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18人。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就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完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