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5:33 检察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间:2017-02-07 13:47:00作者: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分享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间:2017-02-07 13:47:00作者: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网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分享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自治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动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提出服务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具体意见,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 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致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强化政策导向。将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等4个重大项目报请列入全国专项预防,并对全区76个投资金额过亿的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内幕交易、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78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健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35人,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1人。赤峰宝马矿业瓦斯爆炸矿难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组开展调查,以玩忽职守罪立案查办6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批捕21人。制定十二条措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法批捕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的犯罪嫌疑人1347人、起诉3583人,同比分别上升18.2%、12.9%。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235人。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153人。 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988人,起诉29812人,追捕追诉漏罪漏犯1895人。对乌拉特中旗“1.02”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系列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56人、起诉74人。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电信诈骗犯罪367人。大力推进网上网下相结合的“一站式”涉检信访平台建设,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8724件。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接访,使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也能找到上级院的检察官。全面推广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邀请54名律师参与接访,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事件。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一处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突出民生第一需求,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联合自治区扶贫办,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扶贫、“十个全覆盖”工程领域职务犯罪83件184人。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赴12个盟市重点脱贫旗县区宣讲,打好“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的预防针。倾听群众呼声,依法查办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就业等领域职务犯罪301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7件24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77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依法批捕301人、起诉1201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批捕66人、起诉110人。强化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70名因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科右中旗一名11岁的救助申请人,其父因杀死其母被判入狱,生活无着、四处上访。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帮助解决生活问题,使缠访多年的案件得以息诉。此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优秀案件”。 二、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