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能动检察、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高质量检察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持续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聚焦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时刻绷紧“政治大年”应有安全之弦,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方位筑牢维稳安保的坚固防线。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通渭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件6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0件226人,其中批准逮捕26件38人,提起公诉80件142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8.75%和4.25%。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件7人,起诉15件16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批捕9件12人,起诉12件18人。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起诉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10件12人,形成有力震慑,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8人、不起诉69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增加16.74%和6.1%。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5人次。加大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7件,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2件,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促进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超期羁押等问题的监督,对5件案件中财产刑执行不当问题进行同步监督,提出纠正意见,相关部门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
——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81人,适用率为95.4%。坚持量刑建议区分度、精准化和制约性,推进量刑规范制度建设,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09人,采纳率为99%,同比增加了3.3%。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模式不断优化,适用速裁程序16件,适用率为23.19%。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和开展实质化刑事和解,减少认罪认罚后反悔的情形和不必要的上诉,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窨井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持之以恒落实最高检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检·爱”12309检察服务品牌,紧盯控告申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与等方式,做到同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同步进行证据调查核实、同步开展案件和解、同步做好信访风险防控、同步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同步宣传12309检察服务职能,用心用情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促成刑事和解31件37人,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息诉罢访,切实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深化为大局服务理念引领,扛起保障高质量发展检察担当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主动作为,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对公安机关立案的涉不良资产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深入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和行业内鬼,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4件79人,批捕5件10人,不捕1件3人,提起公诉17件66人,追赃挽损61.76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2件,批捕2人,起诉3人。通过办案,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职能,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企业反映问题,优先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5人,不起诉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7人,有效减轻了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8人,提起公诉17人,及时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126万余元,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助力美丽通渭绿色崛起。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服务通渭“绿城”“水城”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47%。聚焦县域内牛谷河、金牛河、安逸河等河流“四乱”和饮水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水生态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3件,清理污染河道2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8万亩,清除处理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95万吨,有力助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针对采砂、开矿破坏生态环境未恢复治理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职责,采取措施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2022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河湖卫士。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精心办小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法治的力量全力守护民生。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办实办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针对“土坑酸菜”、生鲜牛乳质量、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问题,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针对城区路段部分窨井盖破损,影响出行安全,制发检察建议1份,助力解决井盖维修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乱停乱放、占用盲道、超载骑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社会治理难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全年接收群众来信来访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均在3个月内办理或结果答复。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的12件首次信访案件均通过带案下访、检调对接、检律协作等方式实现矛盾化解。建立异地阅卷“绿色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互联网阅卷,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农民工讨薪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21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2.35万元。
——更深更实开展司法救助。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大对因案致贫的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重点关注农村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27.9万元。为保障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引入村委会、银行等第三方共同履行监管职责,以“一案一委托”的形式,签订多方协议,共同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全程跟踪监管。办理的康某甲、康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涉农十大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编宣传。工作中形成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及主要做法被省电视台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