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切实做好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经研究,现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和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工作计划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市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每2周梳理汇总一次,结合区情实际加快出台区级配套衔接政策,对暂未明确作出调整的,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区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继续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帮扶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和增收,确保我区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全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四)加快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务实推进乡村建设,落实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三、工作要点
(一)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全域覆盖、动态监测、精准帮扶、一户不漏”的原则,坚决防止返贫致贫。一是确定监测标准。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根据市2023年标准确定)作为我区2023年监测范围。二是优化申报方式。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做好“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的推广工作,健全线下线上农户自主申报方式,线下申报继续采取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初审、区级比对审定“四步法”认定监测对象,认定时间不超过1个月。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加强网格员的轮训,督促网格员履职尽责,要求各镇村及时关注并上报监测对象户内人员增减,在系统内做到同步调整。会同民政局、医保局、残联、住建局、水利局、教体局等区直部门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数据比对及预警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提取低保户、重残户、医疗刚性支出较大户等重点人群信息,提前预警,及时反馈至镇、村,各镇村要在2天内入户实地核查,及时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的户按照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范围,落实帮扶政策。四是规范收入核算。研究制定我区监测对象收入核算表,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四类人员为收入核算对象,安排各镇村每月核算一次,做到收入核算基础数据采集真实、收入支出核算准确、收入结果本人认可。五是落实帮扶措施。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