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2020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文搜 2021-07-12 10:31:39 工信
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2020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2020年活动方案》(永安〔
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2020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2020年活动方案》(永安〔2020〕7号)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全市工信系统2020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的贯彻执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提出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心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自觉完善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自2020年起在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抓手,完善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加强管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作目标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内容包括: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积极进行职业危害防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共11个方面。通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到2020年底,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条件卡片式管理,高危、重点、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施安全生产条件清单式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三、组织机构成立祁阳县科技和工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军任组长,局分管安全总工程师毛桂方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韩湘、邓竣、艾茂林为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分管领导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四、实施步骤全县科技和工信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自6月至12月20日。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按全县科技和工信领域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工作实施方案,将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当地规模工业企业及小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带头推进,要因情施策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班组讨论等形式,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将“活动”深入到车间、班组、个人。(二)分类管理(6月10日-7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科技和工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对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作安全生产条件清单卡片,并在醒目场所公示,全部实行卡片式管理。对高危、重点、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清单(见附表1)。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不具备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要拉条挂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期限、资金、预案“五到位”。(三)督促整改(8月1日-12月20日)1.建立清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7月30日前,报送所属规模工业企业(附近1)我局将根据本地区高危、重点及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清单库,结合科技和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