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提高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水平研究
调研报告:提高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水平研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2023年12—2024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成立以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的课题组,对如何提升新时代县域人大工作实效,采取县内摸底调研、县外学习考察、对比分析问题、研判政策精神等方式,召开座谈会15场次,分别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调查问卷350份和2980份,占县、乡人大代表总数的87.71%和85.7%,深度总结和分析了当前我县人大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了对策措施。
一、换届以来*地方人大工作现状与创新发展
2021年换届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作用日益突出。
(一)党委切实加强人大工作领导。换届以来,新一届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力促进了县人大、“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县委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县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明确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具体联系人大工作,与县人大保持及时沟通交流,指导、帮助人大开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性参加人大重要会议和活动,2023年12月30日,县委书记亲自出席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座谈,为县人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人大参与党委决策制度。强化依法执政观念,县委坚持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县委书记办公会、列席县委常委会,适时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注重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确保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同时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党委委员,参与乡镇党委会议决策决定。建立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制度。县委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人大工作,要求乡镇党委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人大履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及其常委委主要行使监督权、选举任免权和讨论重大事项决定权。换届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了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不断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出台《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规范办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讨论和决定的程序、决定决议的执行等内容,并督促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的工作办法不断创新。在建立规范调研视察工作、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审议意见办理等9个工作办法的基础上,抓住预算审查、案件评议等专业性较强的监督审查,创新出台《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工作办法》和《法律审查监督专家库工作办法》,选聘19名财政业内骨干、6名执业律师,分别组建了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和法律审查监督专家库,弥补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专业审查不足力量,提高了专业性领域审查的准确性。选举任免制度不断改进。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和年度述职制度,及时修订了《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已对发改、商务、人社、交通、林业、文广新、卫计、安监等8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着力推动选任人员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