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强化党规党纪学习,守牢廉政底线至关重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认知水平和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建设“清廉科院”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参加对象
全院党员、干部。
三、工作安排
全院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积极动员部署。学院党委、各二级党组织通过党委(党组织)会议等方式,全面安排部署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学院各级党组织启动部署工作原则上在4月15日前完成。学院党委、各二级党组织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
(二)举办专题读书班。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办为期5天的院系(部)两级读书班,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开展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交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各党总支)
(三)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院系(部)两级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湖北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级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等有关会议、文件、答复精神。(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
(四)开展专题辅导。聚焦党规党纪和党员遵规守纪,
邀请院内外专家、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五)讲授专题党课。全院各级党组织围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讲纪律党课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班子成员(中共党员)在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讲,基层党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讲,做到全覆盖。(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各党总支)
(六)开展大会交流。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心得交流会,院领导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青年干部代表作大会交流。(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
(七)加强警示教育。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