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1920字)
组工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1920字)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这三次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我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认识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切实做到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底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肯定了这十年来从严治党的成绩,但也明确指出,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这一次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此次修订《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二、学深悟透《条例》,勇于自我革命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实完善党的纪律要求,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是进一步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明确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
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了具体指导,确保党员及各级党组织能够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
三是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条例》增写了“执纪执法贯通”,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进一步上升为执行原则,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法协同,精准执纪。除此之外,《条例》还进一步促进了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首犯从重等规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机制。《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和不追究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五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