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XXXX)和市委有关会议安排,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党中央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始终做遵规守纪明白人,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1.开展集中学习。各党委(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沉下身子、静下心来,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工作和党员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为党员、干部领学导学,切实筑牢底线意识,绷紧纪律之弦。抓好青年党员学习,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抓实个人自学。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自学的重要内容,明确进度安排,对照原文反复研读。要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等纳入自学计划,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用好“学习强国”“小明和小兰”党员教育矩阵、“清风xx”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有效开展线上学习。
(二)坚持深入思考学,强化《条例》理解运用
3.深化解读学习。各新闻媒体要及时转载中央媒体和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发布的权威解读文章和网络课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学习。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对有必要送学上门的城乡基层党组织,可选派精干力量结对帮学、进行辅导,夯实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的思想根基。
4.强化以训助学。县委党校和各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要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教材,通过专家授课、学员研讨、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在主体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在新任职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中加大教学比重,确保教育效果。依托孔繁森精神教学基地等党性教育基地平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纪观念。
5.开展党纪宣讲宣传。邀请专家学者,组织纪检干部、党校教师等,组建党的纪律作风宣讲团,面向党员、干部开展纪律作风宣讲活动,把《条例》讲清楚讲明白,把党的纪律规矩讲深入讲透彻。广泛开展党纪宣传活动,持续打造“清廉xx”廉洁文化品牌,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警示教育学,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