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换届工作纪律监督开展情况汇报
公文搜 2021-11-17 15:42:38 组织
2021年换届工作纪律监督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
2021年换届工作纪律监督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直接关系到“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实施,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铁的纪律规矩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看问题的思想自觉。集中换届往往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关口。这个关口能否守得住、把得牢,直接关系到亿万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要求体现到换届工作的严格监督把关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统领,夯实主体责任,使换届的过程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过程,成为巩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依规依纪依法参与换届选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严守选人用人政治标准、严察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严审党员干部守纪情况,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坚决抵制政治上的“两面人”。 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都对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严肃换届纪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年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再次从主体责任落实、纪律规定执行、思想政治教育、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监督指导跟进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这些都为做好换届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理论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履行好监督专责,集中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活动,上级纪委书记要与下级党委“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本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分别与本地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换届选举相关纪律要求说在前头,把提醒警示做在前面。加强各项监督统筹联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确保监督全过程、无死角。要聚焦问题,铁腕执纪,按照“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关键环节,既要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典型问题,又要紧盯换届过程中人选把关不严、跑风漏气、伪造档案材料、违反换届程序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维护换届纪律。 分类施策做好线索处置研判。对涉及换届选举的信访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从实际出发,用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分析问题,坚决避免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对待和处置。一方面要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换届时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的特点,提前对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梳理排查,综合分析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甄别“病树”、发现“歪树”,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另一方面要坚持快查快结,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实名检举控告、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优先处置、快速办理,确保在最短时限内办结答复;对被匿名举报的、有可能进一步使用或继续提名的党员干部,要结合其本人的日常表现、廉政档案,以及所在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对举报内容进行甄别,作出全面、系统、精准、快速的研判和处置,做到该初核的及时初核、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了结的大胆了结,切实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 持续强化换届监督“后半篇文章”。这次换届产生的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是“十四五”规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