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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干部安置配套政策

搜主任 2024-04-04 09:13:49 组织
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干部安置配套政策 一、优化乡镇职能配置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乡镇工作重心聚焦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按照依

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干部安置配套政策

 

一、优化乡镇职能配置

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乡镇工作重心聚焦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政府,逐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县级职能部门向乡镇下放或委托行政事务,需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并按程序报批,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

二、优化乡镇机构设置

(一)综合设置党政机构。乡镇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实行限额管理,一般不超过7,乡镇人口达到6万及以上的可增加1,达到10万及以上的可增加2,(市、区)政府驻地镇、经济发达镇、“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一般不超过9,规模较小、行政编制数相对偏少的乡镇要更加精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