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2篇)
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2篇)
目录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安徽检察事业守正创新、开拓奋进的五年。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司法理念跃上新高度。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以“我管”促“都管”等司法新理念,率先在全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法律监督刚性进一步增强,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履职格局打开新视野。五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国实现检察侦查机构建设省市两级全覆盖,“四大检察”内部衔接机制逐步完善。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增长62.7%;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模增长迅速,均走在全国前列。
——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五年来,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推动司法办案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全省12项案件质效指标位列全国第一方阵,116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35项工作在检察机关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五年来,我们实施人才兴检战略,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9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47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泛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和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在回顾与展望中坚定信心、砥砺前行。
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率先在全国建成检察红色教育展馆。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安排律师互联网阅卷1.2万件次。广泛弘扬英模精神,一批既有“底色”、更有“亮色”的检察英模走入大众视野。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配合省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安徽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
二、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长6.8%、44.3%。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25966人,年均增长41.4%。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成刑事和解4167件,民事和解息诉3971件。亳州、安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检察+邻长”“三孝”调解等创新做法,打造化解矛盾纠纷新样板。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871件。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510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分别增长27.9%、246%。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831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4%,一审服判率持续提升。
三、聚焦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起诉非法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644人。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派驻66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依法保护科技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55人,同比增长82.6%。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版”,司法协作领域不断拓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1231件,支持农民工讨薪5929件。
促进美丽安徽建设。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767人。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林地、耕地19.5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1万公顷。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580人,督促当事人投放鱼苗1500万余尾。
四、突出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
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主动参与疫情防控,起诉扰乱防疫秩序、妨害公务等犯罪544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坚决守护生产安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件,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在安徽召开。
扎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从13.2%上升到34.9%。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417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和国防安全,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4万元。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组织实施“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推动控申检察更贴民心、更有温度。建立首次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率100%,化解率82.2%。集中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攻坚,重复信访占信访总量12.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
五、强化法律监督,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1370件。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34.2%增长至73.9%。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307人。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7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31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防治虚假诉讼检察建议。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26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