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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汇编

组织部工作情况汇报汇编(13篇)

公文搜 2022-10-27 16:31:13 综合汇编
20XX年度县委组织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XX〕32号)、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形成部门整体自评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内容 20


 

20XX年度县委组织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XX〕32号)、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形成部门整体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20XX年县委组织部共有23个项目,分别是干部考核(考察)工作项目,公务员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及整改项目,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项目,县乡村三级换届工作经费项目,关工委老同志(志愿者)补贴项目,关工委读书活动经费项目,关工委五团经费项目,关工委工作经费项目,关工委“中华魂”读本费项目,关工委成立30周年庆典活动经费项目,调整老干部经费(老年大学经费)项目,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学习活动经费项目,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和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管理经费项目,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项目,离退休干部体检、外出考察、慰问费项目,社区老干部专职工作人员补贴项目,远教、电教项目,基层党建项目,非公党建工作经费项目,机关党建工作经费项目,人才工作项目,公开招录及遴选公务员工作经费项目,市管干部体检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20XX年组织部项目资金616万元,57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资金,40万元为其他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全年执行数为497.57万元,执行率为81%,都完全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绩效目标

20XX年12月底之前,完成考察县管领导干部人次200人,全县公务员招录遴选工作56人,组织培训党政干部4000人,服务管理离退休老干部520人,服务全县老干部和老年大学学员458人,市管领导、县管领导年度考核人次达980人,班子回访个数130个,维护保障正常运行远程教育网络站点365个,征订中华魂读本65880册,补贴非公党组织书记160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组织落实党的建设各项要求。抓好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公务员招录及遴选公务员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初设定的总体目标为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组织落实党的建设各项要求。抓好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160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完成党政干部培训4000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6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3000人次,事业单位领导培训90人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1000人次,非公务员基层干部培训1800人次。年初的目标均已超额或等额完成。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

顺利完成组织部各个项目工作,做到资金到位、对象满意。

2.效果。

促进干部考察、公务员招录和遴选、党的干部培养、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组织建设、非公党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全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

(三)评价结果

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费用类项目实行整体支出评价。

(二)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三)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20XX年度中共XX市XX区委员会组织部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部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我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组织工作全过程,组织学习了《泰山区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制定了《区委组织部20XX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表》与《区委组织部20XX年普法责任清单》,对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作出具体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今年以来,我部按照要求,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与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强化普法措施,推动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工干部精通《条例》、党员群众了解《条例》。一是广泛学习宣传。6月份,组织部领导班子开展《条例》学习研讨,将《条例》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7月底前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尊重和爱护党徽党旗,维护党的形象和尊严。二是认真自查自纠。7月20-30日,针对目前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场所以及证件标识、宣传书籍、网络网站等正在使用的党徽党旗,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情形和要求规范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规格尺寸、使用情形、摆放位置、审批程序、回收处置等方面要求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党徽党旗生产、销售和商业使用开展专项检查,保证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对非法生产、销售党徽党旗制品的企业和个人,对违反《条例》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