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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汇编

政法委工作情况汇报汇编(12篇)

公文搜 2022-10-27 16:31:13 综合汇编
XX区委政法委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益赫财绩【2022】1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内

 

XX区委政法委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益赫财绩【2022】1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区综治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区法学会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情况

赫山区委政法委单位实有编制数19个,核定行政编制数16个、事业编制3个。20XX年在编在岗行政人员16人,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XX年年初预算数为24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XX年年初预算数为10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性的见义勇为奖励、法学工作、禁毒、维稳、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经营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区委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9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85万元,项目支出106.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77万元。

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6.92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04.92万元,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9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决算公开: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委已在赫山信息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存量资金管理:我委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资产管理: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记,科学使用,实现了“一物一卡一条码”。固定资产的调出、处置、报废、报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公”经费控制:20XX年,我委“三公”经费支出1.37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37万元,无出国出境费。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我委制定了《赫山区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制度》《赫山区委政法委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以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主线,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我区保持全省平安区县称号,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我委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以及“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原则,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量入为出,坚持联审会签制度。严格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审核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委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常务副书记李建田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XX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五)、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小,低于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2、效率性分析

20XX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保持了“全省平安区县”称号,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泉交河镇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泉交河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新市渡镇新华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克明获评全国年度平安之星,段意花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检察官刘俐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3、效益性分析

(1)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突出政治建设,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七一”讲话等精神学习研讨,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强化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协管”“协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认真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在全市率先落实乡镇(街道、园区)政法委员工作津贴,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实现主体明晰化、职责清单化、工作制度化,政法机关“两个维护”坚定有力,政治忠诚得到充分体现,政治担当得到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