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提醒函汇编(14篇)(含集团公司)
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提醒函汇编(14篇)(含集团公司)
目录
1.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 3
2.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通知(区县) 4
3.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镇乡) 6
4.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街道) 7
5.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9
6.国庆、中秋廉洁过节通知 10
7.国庆、中秋廉洁过节通知 11
8.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 12
9.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提醒书 14
10.国庆中秋廉洁过节通知(集团公司) 14
11.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提醒函(集团公司) 15
12.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集团公司) 17
13.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 18
14.廉洁过节“十五个严禁” 20
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就清廉过“三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纪律关口,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定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食堂出现餐饮浪费现象,要树立厉行节约意识,大力开展“光盘行动”;严禁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上述“十个严禁”行为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针对“节日病”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结合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加强教育引导,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微杜渐,以严而又严的态度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自觉性。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位、抓到位,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引导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断加强纪律约束,真正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同时,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律规定,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节日节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