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汇编(36篇)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2月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今年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助力首都改革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民主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联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贯彻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以及全国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常委会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研究决定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发挥常委会机关党组作用,强化专委会分党组对工作机构业务工作的“掌舵”作用,确保市委和常委会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3.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实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好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动态化检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做好涉常委会议题的舆情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落实机关党组与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市委统一要求,组织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4.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大“小切口”立法力度,扩大开门立法,更好发挥区、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法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制度。
5.确保宪法法律在首都有效实施。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国家宪法日活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继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根据全国人大要求,对民法典涉及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处理好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之间、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关系,确保协调一致、有效衔接。
6.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围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制定接诉即办条例、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修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传染病防治条例、献血条例,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围绕维护城市安全,制定禁毒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种子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围绕完善人大制度,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7.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立法工作协同,发挥好审议把关作用,有效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调研起草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法规案机制,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凝聚共识,防止利益倾向。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法规议案审议办理工作。
三、增强监督刚性
8.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强整体筹划,增强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效果。严格落实“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督精准化水平。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提高实效性。探索“检查报告(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检查、反馈、督促、整改紧密衔接,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
9.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10.深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2020年决算草案报告并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扩面增效,上下贯通。改进和完善代表大会前计划预算初审工作。
11.加大对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情况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研究处理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审议《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和审议加快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市政府以迎冬奥为契机推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2.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3.聚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新修订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并交市政府参考,必要时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