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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汇编

2021年10月工作简报汇编(15篇)

公文搜 2022-08-08 13:18:05 综合汇编
“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简报第15期(总第57期)2021年10月28日 国家林草局将我市纳入全国6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我市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进“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的典型经验,深入调研并研究确定了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改革为总抓手,全面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力求改革措施更聚焦,政策措施更精准

 


 

 

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简报第15期(总第57期)

20211028

 

国家林草局将我市纳入全国6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我市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进“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的典型经验,深入调研并研究确定了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改革为总抓手,全面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力求改革措施更聚焦,政策措施更精准,服务林农更高效,推动林业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只有放开林地经营权,才能有效地把蕴藏在绿色森林中的价值通过金融转换成推动林业发展的“资金池”,才能实现森林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资金、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完善林地三权分置促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将林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已经承包到户的林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户和村集体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林地合作经营、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促进分散林地集中开发利用。对承包经营权未实际落户的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以上同意,可以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依法合理设置林权,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个人。二是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现代市场经济下,只有规范推进集体林权流转,才能确保林农利益、才能活起来。我市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两级林地流转服务平台,为流转主体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鉴证、流转审核等公益性服务,已建立村级林权流转服务窗口253个。在资溪县试点建立林权基准林价制度,组织金融机构、木竹加工企业、木材经销商、国有林场、林业经营者和林农代表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该年度林权基准林价,解决森林资源评估价格偏差过大、林权抵押不良贷款率偏高等问题。资溪县赎买的4.43万亩用材林和毛竹林地,以前基本处于粗放经营、自生自灭状态,赎买后由资溪县大地绿化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管理,据测算每年可实现经营纯收入1000万元。三是畅通林权不动产登记渠道。实现对等保护林地承包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畅通林地“三权分置”在法律和业务等层面的路径。我市认真理顺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机制,按照“申请一宗、核对一宗、完善一宗”原则,对流转林地、初次登记、变更登记的林地,全部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完善林权流转登记协同机制,履行林权流转审核及相关合同监督管理职责,林业、自然资源部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同推进林权登记“一窗受理、串行办理”,实现林权流转与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衔接。全市共发放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书795本,面积118237.23亩。

二、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构建核算评估体系。实现绿色GDP考核,必须有准确的核算评估。我市委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展研究,将生态产品分为生态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文化服务产品三大类12个核算指标、22个核算科目,核算出全市每年生态产品价值。2019 年全市生态产品总值为3907.35 亿元,是当年GDP的2.59倍。生态质量最好的资溪县生态产品价值达273.92 亿元,是该县当年 GDP 的6.65 倍。今年7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我市牵头起草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和《“两山银行”运行管理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搭建生态产品创新平台,在全市金融机构成立7家生态金融事业部和6家生态支行,组建了我市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和资溪全省首家“两山银行”,引导各驻抚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长周期、低利率林业金融产品,实行生态信贷差异化利率。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贷款机制,重点做好农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两权”抵押贷款,创新林农快贷、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森林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生态产品权益类贷款产品,开发油茶贷、竹林贷、药材贷、香料贷、香榧贷等细分林种信贷产品。2020年全市生态产品类贷款余额达253.48亿元,同比增长222.66%,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62.5亿元。资溪县发放了全省首笔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5070万元。三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设立南方林权交易所生态产品(我市)运营中心,探索开展林业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机制,积极协调全市范围内非公林权、农用地以及森林景观资源、“湿地银行”占补平衡指标等权益类生态产品纳入交易,探索开展绿化增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交易。探索创新林业碳汇交易试点,乐安县实施全省首个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碳汇项目,减排总量337万吨,签订全省首单商业林业“碳汇价格指数保险”;南丰县白舍镇与碳基金公司签订了首笔远期林业碳汇交易合同,涉及碳汇林面积2.5万亩,碳基金公司按10元/吨的保底价收购;与中央财经大学合作,积极开展森林碳汇确权、认证、测算、交易试点。资溪、东乡、宜黄开发的231.38万吨碳汇,正在深圳碳排放交易所等待交易。

三、全面总结林业改革发展成效,不断增添林业发展有效动力。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鼓励承包户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合作、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林地最佳规模效益。对集体未实际落户的林地,依法合理设置林权,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个人。开展林地承包经营权延期试点,让林农吃下“定心丸”,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林业发展。畅通林权不动产登记渠道,简化登记办证程序,实行“一窗受理、串行办理”,推动林权登记工作顺畅高效。二是创新林业经营及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自主合作,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林业产业,鼓励林业大户、农户创办家庭林场,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提高经营效益,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提高集体林经营水平和林地利用效率。融合推进集体林业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推进国家储备林、场外造林项目建设,壮大国有资产,激活国有林场内生动力。强化基层林业机构建设,组建乡镇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营造林技术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服务、融资贷款和涉林保险服务、林木采伐、资源监管以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等管理服务职能。三是建立健全林业发展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采伐管理政策,合理调整采伐年限和采伐类型限额,适当简化办理程序,解决市场主体投资林业信心不足的问题。放活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用地政策,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允许可按照不高于经营面积1.5%的比例,将森林步道、森林驿站、森林小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列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用地。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贷款周期长、利率低、适合林业发展规律的金融产品,创新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森林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生态权益类贷款产品。加大对林业保险补贴力度,提高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和保额。推广实行基准林价发布制度,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信用监管制度,为林权类抵押贷款降低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