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编(10篇)
海丰县人社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01月03日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李希书记书记调研汕尾时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三大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将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首要的政治担当。积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促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社会保障网络逐步织密;招才引智工作持续开展,促人才服务保障全面加强;保劳动者权益维护有力,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促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一、始终坚持以就业创业工作为“战略重点”不动摇
今年来,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21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709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8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35%,控制在3.0%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万元。
(一)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举办各类招聘33场次,参加招聘单位492个,提供就业岗位19700多个,达成就业意向1233人。为求职者提供与企业零距离对接、面对面交流的双选平台,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自三项工程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三项工程与促进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相结合,多措并举推进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今年更是把三项工程纳入十大民生实事,高位推动。我局高度重视,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将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落实落细,践行为民初心使命,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来,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3548人次,其中:“粤菜师傅”培训1285人次、“南粤家政”培训1438人次,“广东技工”培训825人次;累计新增技能人才3094人,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就业创业扶持有力有序
今年来,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97.04万元,累计扶持就业创业人数3037人。其中:1.一次性创业资助65人次,共计650000元;2.创业租金补贴49人次,共计196000元;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108人次,共计540000元;4.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1人次,共计5000元;5.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2人次,共计10000元;6.个人技能晋升补贴198人次,共计262800元。7.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145人次,共计163200元;8.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2人次,共计2400元;9.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9项,共计141000元。
(三)重点群体帮扶精准有效
2021年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95人,至现已就业406人,升学深造40人,入伍4人,目前就业率达到90.9%,其中建档立卡毕业生12人,100%实现就业或升学,100%落实就业服务;认定了四批见习单位共41家,开发见习岗位314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407人,实现灵活就业34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8个,成功安置了23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4人,脱贫人员9人。
二、始终坚持以社会保障工作为“一号工程”不动摇
(一)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有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视同年限采集工作。一是注重老办法待遇重核,已完成全部退休中人2057人老办法待遇重核。二是完成视同年限采集工作1500人,我县视同采集工作完成率已达90%。三是对不能认定视同年限的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进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完成企业养老转机关养老151人。四是核实缴费数据,做好退休中人停保及多缴退费工作。目前存在多缴的中人有610人,已全部完成退费工作,单位缴费退费部分已由单位退回国库。五是推进新办法计发工作,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退休中人有989人,已进行新办法待遇计发的有741人,完成率为74.9%。
做好基本养老和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一是根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参与调整人数达到18992人,人均提升131.81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与调整人数达到6218人,人均提升194.7元。二是落实全县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上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有退休人员19526人,已完成社保卡发放的人数16245人,完成比例83%,较好地完成了上级的工作部署。
(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截至11月底,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31521人、34186人、51073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5941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7911万元,征缴失业保险费842万元,征缴工伤保险费496万元。按时足额支付全县19502名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41852.2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全县5951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32622万元(不含深汕)。全县60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0275人,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80元,累计发放累计发放养老金总金额19894万元。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共10332人次、930.3万元。累计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共901人次、782.66万元。
(三)社保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再造优化流程,精简办事材料。一是推行“不见面、网上办”业务办理模式,引导群众网上办理社保业务,推出了29项快捷业务,81项网办业务。二是在社保经办大厅摆放“快捷办”业务宣传展架,使企业群众了解“快办行动”,让人社惠企利民服务深入人心。三是进一步为基层经办放权赋能,我县以下放或委托23项高频社保服务事项可在镇(场)公共服务中办理,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路程远、耗时长”的难题。
(四)持续深化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设立咨询台,我局所有工作人员轮值,推广“一线工作法”,零距离服务群众。二是以每年度“练兵比武”活动为契机,打造“社保通”干部队伍。三是举办“社保讲台”,对最新政策进行解读探讨,培训业务尖兵。自2019年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上线以来,共收到群众评价16741条,好评率为99.99%。
三、始终坚持以人事人才工作为“关键支撑”不动摇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2021年海丰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171人,通过审核确认170人,不通过1人,其中通过评审人员共47人(中级26人,初级21人),通过认定人员124人(中级20人,初级103人);汕尾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10人,通过审核确认10人。9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乡村工匠初、中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