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文搜 2021-07-12 13:34:56 住建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6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新能源汽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6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3月28日 梧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 号)和《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 年)》(桂政发〔2016〕101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总体部署,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加快培育发展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领域的推广使用,以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二)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10亿元;建成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6座,充电桩1069个。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开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达到2220辆(按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折算)。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20亿元;建成充充换电站27座,充电桩5626个,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占比有较大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比较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达到5220辆(按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折算)。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开发、维修、销售、检测、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二、具体行动和分工(一)推广应用行动。根据《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桂政发〔2016〕101 号)精神,2016—2020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需要完成年新增新能源汽车600辆、720辆、900辆、1200辆、1800辆的目标任务(按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折算)。为了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我市要大力加快推进公交、出租、市政、邮政等领域开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推动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实施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建设,多途径多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年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牵头部门: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二)充换电设施建设行动。到2020年,建成充换电站27座,充电桩5626个,满足全市新增5220辆(按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折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16—2020年,我市新增充换电站24座,新增充电桩5543个。积极探索多层次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8座公交充换电站、3座出租车充换电站、3座环卫车充换电站、2座物流车专用充换电站,4座公共充换电站;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4座城际快充换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积极推进私人乘用车充电桩建设,建设4040个私人专用充充电桩以满足充电需求。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1307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求。基本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站场配建的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换站为补充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规划。依据公共电网的电能质量、可靠性、经济性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包括线路走廊用地、电缆管沟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由市发展革改委牵头,会同市工信、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市政、物价、供电等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