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和宣城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宣城市和我市落实措施,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行动和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市应急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工贸企业;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自建房、城镇燃气;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环卫工程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市文旅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市教体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市林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地要加强统一领导,细化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般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