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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搜主任 2024-05-30 00:19:32 政府
县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和市住建局的大力支持下,高度重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增加百姓福祉的重要民生工程。县坚持以打造“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绿地专项规划为引领,不断丰富城市内

 

县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和市住建局的大力支持下,高度重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将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增加百姓福祉的重要民生工程。县坚持以打造“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绿地专项规划为引领,不断丰富城市内涵,切实扩大绿化面积,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尤其是去年以来,省住建厅给予我们*很多鼓励和支持,多项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荣获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先进县,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中均位居前列。

一、高位推动,广泛动员,夯实创建工作责任。

我县在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同时,与时俱进按照住建部最新标准,通过高位推动,精心组织,全民参与,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确保创建目标落到实处,做到人员、资金、措施、督查“四个到位”。

二是工作机制到位。为把建设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县先后出台《县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县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县城区绿地认养管理办法》《县公园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制定下发《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将45项具体指标体系、91个工作内容,一一分解落实到各个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得力。

三是广泛宣传到位。坚持以“二个宣传并重”为抓手,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夯实创建宣传基础,县城各主流媒体分别开设“创建督查”“创建曝光台”等栏目,刊播创园公益广告;在城市出入口、十字路口设置广告牌40余处,宣传牌500多块,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广告和健康知识。

二、精心规划,增量提质,不断优化城市功能。

县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连续3年获评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验收并第三次授牌,城市功能与品质显著提升。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坚持以《县绿地系统规划(2023-2035年)》《县中心城区绿线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为引领,全面加快县城区绿化建设步伐,初步形成“生态长廊为主线、公园广场为支撑、主次干道为骨架、小区庭院为基础”的城市绿化景观体系,建成区绿地率达41.9%,绿化覆盖率达41.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13平方米。公园广场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通过盘活城市“三角地、畸零地、裸露荒弃地”等小微空间,积极推动城市“微空间”改造,累计建成55处公园绿地,其中综合公园2个,大大提升了城市亲和力、竞争力和美誉度。道路绿地建设坚持有路必有树、修路必植绿,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道路红线内分车带绿地以及道路两侧防护绿地,完成了前家路、翠湖路、城东大道、滨江大道、余新公路、盐化大道、*北高速连接线、新105国道等路段新建道路绿化,完成了明珠大道、德政路、淦中路、洋峰西路等已绿化道路的改造任务。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采取“扩地增绿、庭院植绿、屋顶绿化、拆墙透绿、垂直绿化”等措施,利用建筑屋顶、道路护栏、通透性围墙,设置花架花箱等,打造了金川中大道地下通道、烟草公司、金川小学、逸夫小学、滨江大道等一批立体绿化精品项目,城区80个单位庭院栽植了时令花卉,在中心城区新增摆放艺术花箱、花架,陶罐、花钵、花盆1213只(套)。目前,全县已创成省级园林式单位15个、居住区2个;市级园林式单位25个、居住区15个,城市新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