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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做好国庆应急值守的通知-15篇

红杨树 2023-08-03 10:48:02 政府
XX区审计局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和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中心:根据上级规定,20XX年“国庆”长假放假时间为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七天。10月8日开始正常上班。为保证假期机关大楼安全,请大家在节假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关闭办公室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勿留在办公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电话应保持运行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和信息传报及时、准确,若有重大突发


 

XX区审计局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和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中心:

根据上级规定,20XX年“国庆”长假放假时间为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七天。10月8日开始正常上班。

为保证假期机关大楼安全,请大家在节假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关闭办公室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勿留在办公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电话应保持运行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和信息传报及时、准确,若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消除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去往人员密集场所务必佩戴口罩。确有安排需外出的,出发前和回益后,请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吉高集团: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和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节日安全稳定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吸取长春“7.24”重大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增强忧患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节前,要组织一次对属地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防范工作落实。

二要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消防风险管控,开展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要对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现场等重点部位和高速服务区、客运站、办公楼、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隐患。要督促消防责任主体完善消防预案,开展培训演练,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初期火灾防控灭火能力,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国庆节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和外出报备制度,按照规定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承担外出调研、检查等工作。要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同志参加节日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人、机分离。发生脱岗漏岗事件,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同步加强值班业务培训,强化值班信息报送,特别是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节日期间施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时前向厅值班室汇报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于10月15日前将“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情况报至厅安委会办公室。

 


 

XX市XX区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部门、各企业:

“国庆”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防疫和安全应急任务繁重。根据区有关会议精神及部署,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园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加强防疫宣教,引导职工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提高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要去往福建莆田、泉州、厦门以及黑龙江哈尔滨、绥化等中风险地区,不要与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密切接触。园区机关国庆期间出市需要向主要领导报备,企业人员如果出市请和企业负责人报备。

二是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突发事件的源头防控和处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作为,防范在先,超前部署。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各企业值班人员做到严守岗位,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及不在指定地点值班的现象,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应急联络通讯畅通。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2 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重要节日,特别是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企业停产再复工、关键岗位人员缺位等情况增多,加之夏秋转换时节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保安全保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任务艰巨。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受群众“补偿性”“预支式”出行意愿强烈和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等因素影响,今年“两节”假期风险挑战更大、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突出抓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领悟“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三件大事”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安委办传〔2022〕5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2022〕161 号)等文件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我市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压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公告制度、安全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单制度、日检查周报告月调度“四项机制”和“安全三日” 制度,切实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工作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以及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律特点,及时开展事故灾害风险预警,准确研判各类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危化、燃气、消防、地下空间等各类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排查和整治,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隐患动态为零”。

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深入排查尾矿库、排土场、渣土堆等问题隐患。危化企业要督促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落实假期在岗在位情况,对动火、检维修等高危作业提级管理。道路运输,要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关键要素,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特别是网上组织的临时拼车包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城镇燃气,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居民用气安全检查和教育,组织街道社区和物业机构,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开展检查,排查居民用气风险,落实“三保险”。消防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式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重点项目要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海洋渔业要深入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遏制渔业船舶领域事故上升势头。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十不准”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做到“看住人、管住火”。旅游领域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野海滩、黑景点等未开发景区和海上“飞鱼”、吊桥悬锁等新兴游乐项目安全管控。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铁路、民航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监管,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