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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admin 2021-07-08 16:03:54 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市安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市安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省法治政府 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河南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平顶山市法 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平顶山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相 关要求,始终把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务,做到主动放、主 动管、主动服,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强化依法行政,开展服务型执法,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 一、 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督查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邓“放管服”改革的规章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办必[2017]40号)文件精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和非行政许 可审批事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配套法规是否同步制修订;是否有效承接已下放事项等情况,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自由落体”进行认真自查,落实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 发展。 一是在权力下放方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加强依法行政、规 范行政审批工作,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平顶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清理规 范市级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通知》(平审改组[2014]4号)精神,对现有具有审批性 质的事项进行了重新审查清理,对原省安监局要求的、缺乏法律依据的劳动防护用品生 产经营单位的备案事项进行了取消。同时,对县属以下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 位应急预案备案,按照部门规章规定下放至县(市、区)安监局;转发公告了省局取消 的煤矿矿长资格证、省骨干煤炭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备案事项;根据新《安 全生产法》及《职业病防治法》规定,2016年7月2日起,停止受理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 许可事项。 二是承接下放事项方面。我局下放的审批事项有各县(市、区)安监局辖区属地管 理的加油站(中石化、中石油除外)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和变更许可向当 地安监局提出申请,由当地安监局负责受理。目前新城区区域内仍由市安监局实施许可 ,在其他行政区域内由县级安监局实施,该两项许可正常开展。新城区安监局不是一级 政府,不能办理承接上述下放事项,不存在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级政府部门承担的 审批事项自行决定下放基层的问题;不存在基层政府不愿意承接的事项。   三是在服务保障方面。为更好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服务型依法行政工作贯 彻落实,安监系统人员不断强化素质提升,做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逐步提升“窗口 ”服务水平,进一步清理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服务标准,规 范服务行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 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 初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 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根据《平顶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 了《平顶山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制度》,重点围绕“两个清单”公开公 示、服务效能、规范运行、动态管理、制度建设等,认真开展了“五查五纠”,确保“两个 清单”规范、有序、阳光运行。  一是公开公示情况。我局“两个清单”每年按规定时间,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安 监局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7月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通知》(安健 函[2016]30号)要求自2016年7月2日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律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 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 批。2015年对梳理后的权利、责任清单、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