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长在全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
财政局长在全市县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我们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以“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作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动财税金融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一、围绕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决定》提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我们将从预算管理、市县权责匹配和财力保障三方面推动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预算制度。收入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支出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资金效率,避免低效、无效资金长期沉淀;管理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评审与事前评估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二是提升市县财事权匹配程度。进一步明确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减少共同事权,促进基层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紧盯政策动向,积极反映地方情况,做好项目储备,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
二、围绕地方税源改革提升财力水平
《决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我们将按照上级政策方向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税收和非税征管体系,增强地方财力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征管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因地制宜拓展税源。落实与新业态、新动能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根据未来上级政策情况,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及时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三是加快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建立政府资源资产盘活项目库,调研论证政府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可行性,推动政府资源资产有效盘活,培育新的财源增长动力。
三、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决定》提出,统筹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我们将加快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配合。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打好政策“组合拳”,吸引、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集中投向科技、绿色、普惠等重点领域,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二是促进金融与产业体系融合发展。聚焦12条重点产业链实施金融链长精准服务,紧跟大项目、大平台协调金融资源精准投放,更大力度支持产业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拓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精准推动企业上市;以政府产业基金为引领,综合运用投保贷等手段,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集聚壮大,促进各类金融资源充裕充沛,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四、围绕风险防控提升安全水平
《决定》提出,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债务、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推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健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完善地方债务预警监测体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不断完善融资平台治理,切实提升融资平台整体造血能力。二是加快建立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常态化监测,形成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分类预警、上下联动处置、交办督办问效工作闭环。增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服务能力,规范信息披露、行业自律、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工作,提升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质效,促进行业稳健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