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预算监督体制改革 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公文搜 2021-07-09 10:50:12 人大
深化预算监督体制改革 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对统筹推进“五位一
深化预算监督体制改革 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按照常委会党组安排,结合主题教育活动,10月16日上午,到区财政局召集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就《深化预算监督体制改革,提升人大监督水平》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座谈会议,征求了意见建议,了解掌握了基本情况。一、当前我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现状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首次提出“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2012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口径预算监督就是要让政府收入和支出的每一分钱都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这也意味着,民众和代表将越来越看紧政府的“钱袋子”,让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发挥效益。全口径预算管理是预算改革乃至财税体制改革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公开、透明、规范、完整预算制度的基石。目前,我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的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建立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将“四本账”纳入统一管理,并推进信息公开。审查和批准预决算,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我区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作了扎实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一)监督内容越来越规范。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及政策拓展相关文件政策要求以及新《预算法》的规定,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由原来的一本账变为四本账,由原来的支出大类到现在的既按功能,又按经济性质分项支出明细,由原来人代会批准总预算到从2019年开始由人代会批准部门预算,人代会会议批准后面向社会将各部门的经费目录全部予以公开。同时,对区政府重大事项也进行审议,从2018年开始,对全区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随后还要听取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二)监督方式越来越丰富。年初人代会期间,组织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年度预算进行仔细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闭会期间,每年9月份前,常委会听取审议上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本年度上半年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调整报告。为了更好地开展全口径预算监督工作,除了平时学习相关文件政策之外,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培训班,并筹划成立了财经委员会,为预算审查工作提供力量支撑。(三)监督效果越来越明显。按照“两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了国库统一管理,规范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了先预算后支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建立,实现了网上查询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制度,维护了预算执行的合法化,增强了预算实质性监督的刚性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二、我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近几年来,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过程中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但仍以程序性监督为主,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新《预算法》一些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够强。新《预算法》在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新法仍在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方面预留了空间,有的条款操作性不够强。比如要求人大要重点审查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如何界定,很难厘清;又如要求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减收入或增加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的度难以把握(比如今年上半年的预算调整我们就面临对“一般”这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