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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信访干部学习《处理检举控告规则》七点心得

公文搜 2021-07-09 11:53:32 司法
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
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已于1月21日正式发布并执行。2020年4月月14日,****纪委监委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工作培训会。会上,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宇志鹏重点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的意义、特点和贯彻落实进行解读,并围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形势、基本知识、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信访件办理技巧等方面做了精彩的辅导;详细讲解了信访举报件办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明确了需要掌握的每一个重点,强调了不容忽视的每一个细节,让每一位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和理解《规则》的内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作为一名从事信访举报工作的干部,学在前是本职所在,通过学习得在“七首”。 1.首位意识贯穿全文。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与1993年8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相比较是一种重塑和再造,是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之后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的又一部党内法规,政治性更加凸显。《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则对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还体现在具体条款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这些具体规定为党组织准确判断本地政治生态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首次规定检查督办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第四章专门规定检查督办。具体明确了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等四种类型的检举控告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函交办和对已交办的检举控告,可以采取发函、听取汇报、审阅案卷、检查督促等方式督办。明确规定了交办件的回复时间,检举控告承办机关对拟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应当集体研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督办条款的规定,一是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重点的四类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强化上级对下级的领导。二是体现限期办理的原则。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要求,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的处理未做时间上的要求,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上级交办件做出了3个月的时间要求,突出了更高、更严、更快的要求。三是体现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拟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应当集体研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3.首要环节必不可少 。 首要环节就是第一道程序,首要环节不放行则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一是进行登记。检举控告无论是自身受理还是上级转送,应当先进行登记,扫描录入检举举报平台,不允许存在游离于系统外的检举控告存在。二是认真甄别。信访举报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要对照分析后登记留存备查;监督检查部门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适当了解,提出处置方式;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也要进行甄别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三是核实身份。对属于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部门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 4.首创平台全面覆盖 。  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这一重要部署,是党中央部署的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和大数据四个子平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和全流程监控,以及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信息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统一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