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打造人民满意政法
公文搜 2021-07-09 11:49:58 司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打造人民满意政法 今年以来,区委政法委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平安***、法治***、过硬队伍建设中,坚持党管政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打造人民满意政法 今年以来,区委政法委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平安***、法治***、过硬队伍建设中,坚持党管政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主要做法 1、主动作为谋全局。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善于站位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好“加快融合、崛起苏中”建设者、捍卫者、守护者的使命。全区政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勇于担责,积极作为,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服务重点园区、服务重点企业、服务重大项目等“政法护航、服务发展”系列活动,多层次、各领域、全方位保障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协调重大矛盾纠纷百余起,督查督办案件62件。今年在处置退休企业职工集访闹访事件中,我委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与赴,与相关部门一道,昼夜奋战,加班加点,共同努力,历时一个多月,成功化解“3.25”事件。在省委巡视组驻***巡视期间,我委抽调精兵强将,靠前指挥,现场疏导,上下沟通,及时化解;组织基层政法干部围绕重点人员逐人逐户做好稳控举措,做好源头防范;落实领导包案会办制度,一案一策,一人一策,做到案结事了,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的信访事件。围绕依法治区要求,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以区委名义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升司法公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作出具体部署,为打造区域法治新高地提供制度支撑和行动指南。 2、勇于担当抓主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主业主责,必须抓常、抓实、抓出成效。 在平安建设上,推进平安“五小”建设、综治信息化系统建设、专业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建设、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四季歌、法治伴我行”系列活动等8大重点工程,社会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平安建设工作全国有名。在法治建设上,推进“三性”联动评估审查、XX巡检司法治文化宣传基地建设、“法治型”基层组织创建、“四治”(基层自治、部门联治、依法善治、现代法治)基层全覆盖等4大创新项目,区域法治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在队伍建设上,围绕“三严三实”主题,深入开展“严纪律、保公正、转作风”队伍集中教育活动,160名政法干警与79个综治法治基础薄弱村(社区)结对共建,组织行风监督员、市民观察团成员、“两委员一代表”对政法系统开展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不断强化政法干警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了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3、落实责任促履职。政法委作为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党委部门,只有在管理中细化任务、硬化措施、量化责任,才能更好地促进执法司法部门履好职、担好责。以评促履职,对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区教育局在校生法治宣传等6大关键领域开展法治评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倒逼司法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以查促履职,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信访诉求是否合理、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等6个方面,对33件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案卷评查、督查督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以考促履职,出台《平安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细则》,对政法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作为区委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来年思路 1、深化“法治型”基层组织创建。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型”基层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在基层有序推开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党组织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全力推进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依规管党治党制度建设,全力推进基层党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建设,全力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引领保障机制建设,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法治型”基层组织创建率达到25%。 2、强化“规范型”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扬发 [2015]27号)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