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司法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将X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目标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履行选人用人之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监督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
(三)履行整风肃纪之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个服从”。落实好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权力清单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履行领导支持之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五不一末”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有序开展。
(六)履行表率示范之责。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