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公文搜 2021-07-15 09:20:10 巡察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巡察办: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 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明扶贫工作
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巡察办:一、基本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 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压紧 压实基层党委(党组织)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责任,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和不实不准等问题。县委本着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 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 题。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办组成三个巡察组,于 2017 年 5月 17 日开始,历时 23 天,对全县 10 个乡镇 192 个行政村和全县驻出单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主要做法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压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和各镇党 委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 制。按照县委关于对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专项巡察的 总体要求,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形成震摄为导向,聚焦县委关 于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以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为巡察对象,重点对精准识别、精确退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专 项巡察,着力发现、纠正和查处巡察对象在精准识别、精确退出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二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发挥巡察作用,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发现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不履行协管责任等问题 58 个,责令立巡立改并监督整改情况。全面排查问题线索, 建立信访工作台帐,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从专项检查中“找” 线索;从部门协作中“拓”线索;从访民情中“引”线索;从巡查中“审”出案源线索;从网络舆情中“捉”案源线索;从上级指导中“获”线索。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阳光村务工程网公开《暂行意见》、在电视台发布专项治理公告、在广场屏幕循环播放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开 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警示教育,组织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展示大厅,以案为戒,净化心灵。 在城乡主要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张贴专项工作公告 600 余份,在制作大型广告牌和宣传栏 36 块,力求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巡察组参与驻村精准识别入户走访工作实践,在掌握基层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听汇报、个别谈话、受理反映投诉举报、调阅资料、 走访入户、随机调查走访、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等巡察方式,对扶贫办和各乡镇组织开展培训情况、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对象识别建档立卡情况、执行退出标准情况、贫困户公示情况、精准识别程度抽查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巡察。先后发现问题 个,其中涉及乡镇履行扶贫主体责任问题 个;涉及派出单位履行协管职责问题 9 个,涉及驻村工作队员问题 个。巡察组分别向 10 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反馈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县纪委对 4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情节严重的 3 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巡察移交的线索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某乡镇镇 名低保人员非本村村民等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正式立案 个,对在低保工作中存在违纪的相关县乡公职人员给予当即处分,其中,对县低保局名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个乡镇的村委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四、开展扶贫领域巡察的意见建议一是巡察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党委、纪检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 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点产业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