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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蒙古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搜主任 2024-02-01 00:12:03 宣传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蒙古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蒙古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蒙古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蒙古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市审批服务局组织完成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简称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测。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我局对全市43家政府网站和38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抽查,累计下发政府网站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81份、内容质量检测报告88份、错链报告54份,网站总体合格率为97.7%,新媒体总合格率为96%。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累计报送信息2976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54条。经复查,2023年第二季度通报政府网站标识问题中,白云矿区政府网站未添加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市教育局网站部分页面底部功能区未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链接仍未整改完成,正在积极推进解决。




  二、检查结果




  (一)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情况。按照国办、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土右旗、固阳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已按要求完成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少数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不达标。市体育局(鹿城悦动)微信小程序存在监测时间点前超2周未更新问题,为单项否决。




  (三)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多数地区、部门能够积极报送动态类信息,市教育局能够按照自治区约稿要求,及时报送教育发展相关的信息,且采用率较高。市发改委未报送信息,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信息报送较少。




  (四)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存在不足。一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不够。政策解读时效性差,未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开展政策图解工作,昆区、青山区、石拐区、达茂旗、白云矿区1月至今未自制政策图解。二是通报问题整改不力。一季度、二季度通报白云矿区政府网站更新内容不及时、未完成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和IPV6备案、网站三级链接IPV6改造比例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各级政府网站、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运维工作职责、强化管理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严格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有关规定。新开设、关停政府网站需经主管部门逐级报备,获批后方可开设、关停,并需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填报、申请下线;新开设政务新媒体需经主管部门逐级报备,获批后方可注册,并需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申请添加,注销完成后需及时在系统内申请关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保障政府网站各类栏目、政务新媒体按要求及时更新。对网民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认真研读,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并将适宜公开的内容及时在网站公布。三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类日常检测报告和问题台账,要第一时间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凡被自治区抽查通报的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主办单位要正视问题、抓紧整改,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服务局;本季度通报中被点名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及时认真整改,通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反馈至市审批服务局。四是及时更新国办系统内相关信息。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名称、主管单位、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提交修改申请,经逐级审核完成信息更新。五是完整、准确展示网站标识。政府网站页面底部功能区需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六是扎实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按照中共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的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阵地作用,树立和展示内蒙古良好形象,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重点新闻稿件,原则上应从稿件首发平台转载,对稿件全面核校后发布。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放置“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专栏图标,并链接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专题页面,引导全市上下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