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仲梓:关于立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调研与加强地方创制性立法的思考
公文搜 2021-07-15 08:45:01 文化
关于立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调研与加强地方创制性立法的思考许仲梓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的号召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光荣使命,也是一项
关于立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调研与加强地方创制性立法的思考许仲梓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的号召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光荣使命,也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任务。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高度重视,已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列入2018—2022年立法规划。今年5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作为我牵头负责的调研选题。本文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前期调研情况,着重就加强地方创制性立法谈几点思考:一、加强地方创制性立法,要增强立法的主动性,立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充分体现了省人大新时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国家大事、千年大计。立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一)用法治思维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只有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完善法治,才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二)依法促进江苏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内在要求。为全国发展探路是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确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是我省的自觉追求。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价值弘扬、生态保护修复、沿线环境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依法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也要走在全国前列。省委娄勤俭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列举新一轮立法重点项目时,第一个提到的就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并提出十分明确具体的要求。可以说,启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及前期调研,体现了江苏在新时代的新担当、新作为(三)有序有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迫切要求。我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有先天之利,先人之机,先行之举,全省上下热情高、干劲大,形势喜人。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从制度安排上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有的点段申报世遗时没想到会受到严格的规范约束,在兑现申遗承诺、履行世遗公约、落实整改要求上想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地方自觉不自觉地要求保护为发展让路,对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侵害公众权益、突破管控空间甚至非法占用河道的行为迁就纵容;有的地方和部门理念不新,站位不高,拟建在建工程项目难以展现水与岸、河道与建筑、功能设施与人文景观的协调之美、整体之美,等等。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急需通过立法规范引领,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保驾护航。二、加强地方创制性立法,要增强立法的主导性,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前期调研重点内容的确定,充分体现了省人大的顶层设计作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既没有上位法可以依照,也没有其他省份的现成法规可以参照。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从顶层设计入手,充分发挥了省人大的主导作用。7月初,以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立法前期调研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比如,在指导思想上,我们提出了“三个着力”的要求,即着力吸收借鉴国际依法保护传承利用运河的经验,着力梳理整合国内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着力从制度安排上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再比如,在重点内容上,我们提出要着重调研分析八个方面问题,即在科学把握我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内涵外延、空间分布、战略布局和目标任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系统谋划、辩证处理保护与利用、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坚持文化引领,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文脉传承和价值弘扬任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大运河本体建设,完善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综合发挥航运、水利、防洪等功能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空间管控,严防环境风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带动大运河沿线经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