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县卫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范围
县卫生健康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为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落实。
二、学习内容
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总结实践经验。
三、方式要求
(一)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每季度开展学习研讨的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为半天以上,参学率要达到2/3以上;每年至少举办1期读书班,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
(二)组织专题辅导报告(讲座)。每年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不少于1次。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积极到基层联系点作报告、上党课。
(三)开展专题调研。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树立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四)个人自主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负责制。局党委(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党组)副书记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习计划、列席旁听、通报工作制度。局党委中心组每年年初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本单位实际,制定当年总体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方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在每年1月上旬、7月上旬向县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处(县委宣传部)报送本年度学习计划、半年和全年学习情况总结。
(三)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遵守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等情况。对中心组成员的个人考核采取述学、考学、评学的形式,主要考核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的情况,对重大理论的理解以及运用理论指导推动工作的情况。
(四)选好配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选好配强学习秘书,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积极参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及时提供学习资料,精心组织学习辅导,协助搞好专题调研,建立完善学习档案,总结宣传学习经验,汇报通报学习情况,提供优质学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