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关于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
xx区关于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
xx区关于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为牵引,从统计法规学习、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执法、严控数据质量等方面对我区统计工作狠下功夫,扎实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取得实效。现根据省党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将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分专业成立了7个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了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决策部署,将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列为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学习内容,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次、区政府常务会××次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按要求组织各部门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省举办的统计知识专题讲座,树牢带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三是积极部署推进落实。及时制定《××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各专业自查自纠工作细案。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及时修正历史数据。对工业、服务业、贸易、投资、建筑等专业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核查过程中共发现问题94处,现已整改到位。并对2022年规上企业的数据进行修正,共对我区×××家企业进行了历史数据修正,累计修正总金额×××亿元,卸下了历史包袱,筑牢了数据基础。
(二)严控数据源头,不断夯实基础数据质量取得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工作。主动开展统计执法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区统计局按照统计执法要求,从××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共抽查了不同行业的10个调查对象,涉及房地产开发、固定投资、批零住餐等行业,主要对企业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情况整体较好,企业现场检查数据无差异或有个别细微差异,差异范围在10%以内。二是扎实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根据省和××市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全区四上企业推广电子台账系统,规范流程、强化管控,切实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结合七星区实际,全区“四上”企业共×××家,其中工业80家、建筑业18家、批发零售业69家、住宿餐饮业31家、服务业43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7家,已完成安装任务×××家,实施率为100%,成功率为81.7%。目前按要求逐步推进四上企业录入数据相关工作。
(三)注重统计队伍专业化,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分行业、分批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和科室业务骨干为统计员队伍进行专业知识讲解,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纳入培训主体课程,推动各企业统计员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树立依法统计的意识和理念。区统计局派出分管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基层开展巡回上门服务,加强各乡办、行业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在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流程、准确理解和正确填报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人员专业素质和依法统计能力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升了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法律法规学用结合还不紧密。一是部分私营企业存在怕露富、怕麻烦、不信任统计部门等思想,认为统计局就是专门的数据“生产单位”,认为《统计法》是“软法”、是豆腐法,对侍统计调查的态度消极,对统计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二是统计系统人员学习深度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对统计法律法规条文理解运用不足,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规范不严格,影响普法及执法质量。
(二)数据质量控制手段还不多。虽然经过自查尚未发现统计数据造假行为,但仍然发现个别企业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不准确造成数据填报错误,部分大个体由于基础核算资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健全导致做账不规范问题,存在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难。
(三)统计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企业很少有专职的统计人员,有的甚至遇到工作任务才临时指定统计人员,统计意识淡薄、不熟悉统计工作,导致各种统计数据、信息填报错误。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根本,以基层统计为支撑,以法治监管为保障,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管控体系,进一步筑牢依法统计根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数据核查频度和力度,全面整治统计造假、错报漏报等问题,全面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持续抓好统计执法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全面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
(三)提升培训质量,进一步建强统计工作队伍。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企业核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专题性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招入专业素质较高的协统员队伍,并建立健全“走上去”“走出去”长效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