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提出了重要要求和根本遵循。xx是最早开展“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实践的城市之一。我们理解,要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就要以新体系建立为契机创新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管理逻辑,以“多规合一”规划体系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以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审批制度“双改革”再造规划许可管理模式,以规划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努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实践和治理水平。
以“多规合一”规划体系规范规划编制审批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精神,依法依规编制和审批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开发保护行为的“多规合一”政策工具,是国家和地方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其内涵十分丰富。早在20xx年,xx即以规划、土地机构整合为契机,开展了基础底图、用地分类、编制标准、管控口径等技术层面的“两规合一”;20xx年起,xx又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xx2035”)编制为载体,同步实施“五量调控”土地新政,将土地政策与规划编制实施互动,进一步促进“规土深度融合”;20xx年至今,在国家机构改革和“xx2035”总规批复“双契机”下,xx统筹生态、交通、住房、农业、市政、公服、防灾等专项规划,已基本实现全市各类规划在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上的“多规合一”。
我们认为,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仅是为了规划编制阶段的“多规合一”,更是后续各方、各层次主体实施规划许可、建设、管理的统一蓝图。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xx在贯彻落实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坚持党管规划,强化规划权威”。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统筹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研究xx市‘十四五’规划放在深入实施‘xx2035’总体规划之中”。20xx年底,xx计划全面完成全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可以说,xx将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引领下,开展后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许可和审批制度改革,在传统空间维度统一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时间维度上的统一运行规则,为下一阶段多规实施融合、管理提质增效提供自上而下的空间基础。
以“双制度”改革再造规划许可管理模式
xx市以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审批制度“双改革”再造规划许可管理新模式。用途管制是空间治理的基本规则,审批制度改革是提升空间治理效率的重要途径。《通知》要求“切实把‘多规合一’改革精神落到实处,绝不能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xx在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后,又开展了“刀刃向内”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在国土空间规划后续建设实施阶段,将原本分属规划、土地等不同领域的用途管制和许可审批事项梳理整合和流程再造,更好确保规划的“一张蓝图”。
一方面,立足精细化管理需求建立全域用途管制制度。按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要求,以全域国土空间与全要素自然资源为管制对象,以审批、核准、备案、监测监管等为管制手段,形成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用途管制实施细则,作为精细化空间治理的基本规则。在城市开发边界内外,统一实行“详细规划+规划土地许可+地类变更”的管制方式。在城市开发边界外,还可以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地类管理”的管制方式,综合考虑项目类型、用地规模、建筑高度、环保要求等要素,制定空间准入清单,提高管理弹性。目前,xx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会同市发改、住建、生态、农林等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全口径空间用途管制规则,指导督促各区、乡镇政府共同落实用途管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