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东: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上的报告
公文搜 2021-07-14 17:40:42 生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征程——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上的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向 东(2018年3月7日) 同志们:这次全区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征程——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上的报告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向 东(2018年3月7日) 同志们:这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是自治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自治区“两会”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全区环保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工作。一、2017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回顾2017年,我们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契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控制,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379.5万千瓦,持续开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圆满收官。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45座,治理城市黑臭水体21公里,完成458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围绕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布设土壤国控监测点位1834个,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形成。2017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3%;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29%、1.39%、2.23%、4.25%,超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任务。(二)推进督察巡视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4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8项,其余31项正在推进实施。中央巡视“回头看”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完成呼伦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1个,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通辽电解铝企业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首次开展自治区对盟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的307项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69项。截至2017年底,纳入台账管理的2904件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728件,发酵制药行业异味扰民、固废堆场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编制完成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垂改实施方案初稿,正在征求自治区编办意见。出台《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完成火电、造纸等1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指南(试行)》,上报自治区政府审议。组建内蒙古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全区环保产业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环境治理市场化改革。(四)强化环评源头控制,服务绿色发展作用充分发挥。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编制完成自治区“十三五”规划战略环评,积极开展鄂尔多斯市“三线一单”试点工作,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72.8%。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口,用环境准入红线推动产业布局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本级重点调度的625项重大项目有433项通过环评审批,协调环保部批复引绰济辽工程、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等一批重点项目,为14个煤矿项目完善了环评审批和备案手续。(五)严格环保监管执法,环境风险管控水平稳步提高。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52件,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41件。实施重点行业达标排放计划,责令43家企业限期整改。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安全收贮稀土废渣10.2万吨、废弃放射源438枚,辐射环境处于本底水平。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电子废物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地级城市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1%。加强环境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