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2017五年工作述职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0:51:23 人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2017五年工作述职报告 自担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支持和配合下,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深入贯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2017五年工作述职报告 自担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常委会班子成员的支持和配合下,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加强党性锻炼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五年来,本人能够认真按时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和人大机关的集中学习,还参加了上级人大组织的一系列人大主任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XXX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大工作性质和特点,认真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注重在掌握理论的精髓上下功夫,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通过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讨论,再向县委请示报告,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时传达县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把县委的决策部署体现在人大工作中。本人能够带头遵守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带头执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作出的决定。同时十分注意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支持班子成员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多听取、工作多支持。 二、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在县委的领导下,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严格依法履职,认真组织抓好常委会各项工作和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33次,主任会议56次,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38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五年来,常委会重点对工业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利用、卫生工作、教育均衡发展、土地流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工作和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并听取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进行认真审议并分别通过关于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许多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森林保护法》、《档案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决定权。先后对财政预决算及调整和部门预算、土地收储整理、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贫困村基础设施建、公路工程建设、河道治理、东山扶贫产业园建设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调整和重大项目变更实施等项目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项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4人次,决定代理4人次,接受辞职50人次。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供职发言、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程序,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代表法》为依托,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代表工作。一是以代表之家为载体,每年开展1-2次代表活动,交流经验,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下派代表每年年末回原选区联系代表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代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基层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