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XX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监督方式不够多元、监督力量不够充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与整治贯通联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效解决,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树牢系统观念,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施治、靶向发力,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结合起来,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市县监委力量,加强对县区整治工作的指导。
四是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把办案经验丰富、能力强、素质高的监察干部充实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队伍之中,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交流学习、实战锻炼等形式,持续加强监察干部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以上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落实的情况,将在2022年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