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的联组会议是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刚才8位同志提出询问,王勇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回答了问题。大家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坦诚相见、沟通协商,专题询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和问题,执法检查报告作了比较全面的反映,提出了6个方面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询问时也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建议,请国务院及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现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8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定力和坚强决心,也意味着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讲了很多脍炙人口的金句。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总书记说“城市建设必须把人民宜居安居摆在首要位置,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把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是一门艺术”、“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等等。这些金句都是生态文明思想的体现。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从人大职能定位出发,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发力,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这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4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后进行过5次修改,开展过两次执法检查。去年再次进行全面修订,把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部署要求写进法律,从6章91条增加到9章126条。这部法律实施以来,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收集、处理和利用能力都有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利用各类大宗固体废物130亿吨,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在检查中,各方面普遍反映,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抓住了防治的关键,是一部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好法律。
同时也要看到,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十分艰巨。我国的固体废物增量和存量仍处于历史高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总量可能还会增加,污染防治新老问题叠加。现在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约33亿吨,历年累积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超过600亿吨,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也是数十亿吨甚至上百亿吨的规模,大量历史遗留的废渣、尾矿库污染防治还未完全解决。与此同时,我国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和能力缺口较大,综合利用率总体偏低,缺少高附加值、规模化利用的产品。现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也会产生大量新的固体废物。对此,要有充分、冷静的判断,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